关于推荐成果参加
河北省第十一届社科优秀成果评奖的通知
 
     
  各系部处及有关教师:
  河北省社会科学评奖办公室(省社科联)将于近期开展“河北省第十一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活动。现将我校有关参评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奖励及奖项、评奖程序、组织程序、评奖的基本标准、申报范围等详细内容参见附件1 。
  二、申报成果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申报成果的署名均以出版、发表时的署名为准,不以单位或个人的证明信为凭。集体署名和多人合作的成果,必须由署名第一位的作者申报;申报时所填写的主研人员(含申报者),著作类不得超过5人,论文类不得超过3人;主研人员的界定,应以出版、发表时的署名顺序为准,署名顺序不清的,以对科研成果贡献大小为据排序,并由申报者向省评奖办公室提交证明。与外省作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第一署名为本省作者的可以申报。
  2、个人的论文集一律不以专著申报,可以参照评奖范围申报其中的某篇论文;集体组织、出版的论文集,由作者以单篇论文申报。
  3、多卷本的著作,属同一类选题的,按一项成果申报;不属同一类选题且相对独立成卷的,可以其中的某卷(册)单独申报,丛书类成果由分册主编申报。
  4、申报“河北省社会科学成果转化奖”及调研报告、咨询方案、对策建议等应用类成果时,须提交有关方面的评审论证、成果转化应用情况及采纳、受益单位的佐证材料。
  5、申报译著须提交中外两种文本。
  6、每人申报成果数量不限,但获奖成果原则上只限一项(包括多人合作的科研成果)。
  三、材料及时间要求:
  1、申报成果须填写《河北省第十一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请表》一式三份(正反面打印),成果2份(至少一份原件)、佐证材料1份。注:每项成果装一个档案袋(档案袋封面打印封皮,封皮填写河北省第十一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成果名称、成果类别、姓名及单位)。
  2、本届评奖按申报成果的类别收取评审费,其中论文及研究报告每项100元,其他种类成果每项200元。
  3、所有申报材料由省评奖办公室统一保存,不予退还。
  4、请务必于2008年4月24日前交到学校科研科。

  请有意申报的教师积极申报。


                                学校科研科
                                2008-03-24

 
  附件1:关于开展河北省第十一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  
  附件2:河北省第十一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