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科职责范围

 
  科研科是在学校教务处领导下的负责学校科学研究管理的职能部门。科研科的主要工作包括科学研究、计划;重大科研项目的组织协调;科学研究基金和项目的管理;国内、省内学术会议的协调组织;科研成果奖励、专利的申报、管理和统计。科研科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规划计划
  1、制订学校科研工作的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2、贯彻执行上级及有关单位科研工作的方针,制订我校的科技管理政策。
  二、科研项目管理
  1. 组织国家与省、市各级纵向项目申报,并争取省内外横向项目;
  2、组织有关人员论证立题,代表学校与科研人员签订《专项合同》;
  3、了解、检查项目进展、执行情况,总结年度科研工作;
  4. 各类科研项目与项目经费(自然科学基金、国家部委及省有关厅局、 市以及校内基金等)的管理;
  5. 科技文书、资料、档案的整理。
  三、成果专利管理
  1、科研成果鉴定的准备、鉴定、验收,鉴定后成果的上报、推广等;
  2、 组织推荐国家级、部委省市级和各类专项科技奖励;
  3、 组织校内专家评审上述各类奖励的推荐材料;
  4、 自然科学科技成果奖励、专著、专利和论文的统计、宣传和归档,保密工作;
  5、 知识产权和专利管理工作;
  6、 科研数据的统计管理、全校科研统计年报;
  7、 科研成果介绍、宣传和推广工作。
  四、学术交流
  1、 各系组织的外邀专家学术报告会;
  2、 在校内召开的国内、省内科技学术会议的管理;
  3、 科学普及活动的组织;
  4、 上级有关会议的组织与承办。
  五、学会工作
  1、配合上一级各学会组织校内会员展活动;
  2、按着上级学会的通知精神,做好学会会员的发展工作;
  3、做好各学会会员的登统、造册、档案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