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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办公室职责范围
●基建办公室职责范围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条例。
二、根据学校的事业发展规划,在主管校领导的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年度基建计划并参与全
校总体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
三、负责组织实施省教育厅及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年度基建计划(包括改建、扩建、加固工程
等)。
四、根据学校的总体建设规划,组织、安排零星基建和道路的建设工作。
五、负责新建项目建筑用地的征购工作。
六、积极做好招标工程预、决算审计前的准备和工程财务结算工作。
七、负责组织或委托学校新建、改建(扩建)和加固项目的勘察(包括测量)、设计工作。
八、负责编制竣工图纸及技术资料的整理、存档和保管利用工作。
九、负责编制整理物资年度计划并组织采购、供应和管理工作。
十、积极认真地做好校领导决定和交办的有关工作。
●基建办主任职责
一、认真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基建的方针、政策、法令、条例,基建程序、规定。
二、参与总体规划,年度基建计划和重大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工作。
三、组织有关人员集体讨论、选定施工队伍和确定招标事宜。
四、负责审核基建项目的预算及工程协议的签署工作。
五、审签工程量、工程预付款、工程款和工程决算,提出身机项目及方案。
六、参与组织图纸会审和工程设计修改、变更的审定工作。
七、审查和监督上报材料、计划和设备的订购计划。
八、审定校内各系、部、处、室申报的基建项目。
九、根据校领导的要求提出年、季、工作计划,落实计划的具体要求和措施。
●后勤管理处基建办公室秘书岗位职责
一、在主任领导下,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处理好基建办的信件往来。
二、负责收发上级、学校有关文件,分类登记,交有关领导阅后归档。
三、负责记录整理本办公室有关会议记录,起草对上级发出的文稿,交有关领导审阅后及时发出,
并注意保密。
四、根据领导确定的项目,负责与规划部门、城建部门、计划部门等重要部门联系,做好设计前的
准备工作。
五、掌握基建办公室印章,负责介绍信、证明信的使用管理工作。
六、负责基建办公会的筹备、召开和记录工作。
七、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程管理人员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的方针、政策和规定。
二、负责组织完成省教育厅批准的年度基本建设及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自筹资金进行改建、扩建、
加固工程的基建计划,负责办理工程手续并做好开工前的准备工作。
三、负责组织单项工程施工前的图纸会审工作和协助签发施工中设计变更通知单。
四、负责监督检查工程施工质量,签署隐蔽工程自检记录,办理工程交工验收事宜。
五、负责编制单项工程的竣工设计图及单项工程交工后的技术资料归档工作。
六、负责组织单项工程、零星工程概算、预算的编制、审查上报工作。
七、根据工程施工进度,协助审查和提出主要建设材料及特殊材料的规格数量需要计划。
八、认真做好施工记录,负责提供工程决算中图纸范围以外的实物工作和用工签证,参与工程决算
的审查工作。
九、参与办理非投标零星工程施工队伍的确定和合同的订立工作。
十、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基建财务会计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基建财务方针、政策及规定。
二、根据主管部门批准的基建投资,组织编制年度基建财务计划及用款计划,合理安排资金,以保
证工程备料款、进度款、决算结算款、物资采购款的及时到位。
三、负责做好基本建设进度统计报表工作。
四、监督审查各种经济合同、协议及其他有关经济文件,根据工程概算、投资计划、控制好工程成
本及建设成本,提高投资效益。
五、负责审核各项财务收支,复核会计凭证、报表及有关会计资料。
六、配合材料供应部门做好供乙方材料计价的核算工作,根据单项工程的进度,同时与乙方进行结
算帐款。
七、负责做好基建财务决算。
八、参与工程决算的审查工作。
九、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程量签证审批制度
一、凡施工图纸标准无误,说明准确,可以计算工作量进行决、结算工程价款的,一概不得签证工
程量。
二、必须严格区分只作为技术资料与既作为技术资料又作为计算工程量的依据或只作为计算工程量
依据二种签证,并在签证时注明。
三、凡施工合同中明确规定工程造价是施工图预算加包干费的,除了结构变化,面积增减,标准升
降,签证作为结算依据外,零星变动只作为技术资料。
四、工程量签证必须工地现场监理人员两人同乙方项目经理一起测定,必要时应附测定的简图,注
明尺寸及计算式,甲乙双方各一人共同签字,经主任审签,报主管校领导审批后,交会计作为
结算依据,零星工程、道路等均按此条规定执行。
五、签证应在工程量发生,即刻现场签证为准,事后的回顾及补签应严格控制,若因补签发生争
执,不予结算。
六、签证人应主动配合预算人员搞好工程决策工作,对于签证不明确或有误之处,要负责搞清或纠
正。
七、签证单一式三份,主管工程的工地负责人保留一份,施工单位一份,会计一份。
八、凡是需要开工而无设计图纸的工程,必须经主任审签,报主管校领导审批后,方可开工,否则
不予决策。
十、凡涉及决、结算工程所用签证,工地负责人必须严格审批程序,及时向会计提供。
●基本建设工程款拨付及结算办法
一、建设工程经有关法定程序选定施工队伍,签订施工合同后,由会计根据甲乙双方合同确定的预
付工程款额度,提付款单据,经主任审签,主管校领导审批后支持。
二、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必须每月25日前,由施工单位呈报出工程进度结算表及已完工程月报表,工
地负责人复核后,提出付款单据、经主任签审、主管校领导审批后,会计方可付款。
三、会计支付工程款时,必须注意抵扣当月材料供应部门供给乙方的材料款。
四、支付备料款、工程款时,必须认真核对收款单位与合同中的收款单位,确认一致后,方可付
款,否则坚决拒付,并报告主任,严禁转借帐户,骗支工程款。
五、如果属于一次性包死工程,合同另有订明付款办法,征得主管领导同意后,可按合同款付款。
六、工程竣工后,应及时办理交工验收手续,施工单位在交工验收后,应立即编制竣工决策,送交
我室审核。送审的决算由工地负责人会同会计及有关人员进行全面复核,待主任核签后盖公章
送主管校领导签审,然后交校审计科进行审计,审计后交会计进行竣工工程结算。
七、如果在工程交工验收时,发现有质量等原因,需要返工检修的,应在返修检查合格后,才能办
理竣工决策算,如跨年度,可先按工程决算数转帐,5%工程尾款暂存甲方。
八、工程验收后办理财务结算时,应暂扣3%的工程款作为保修期备用,待保修期满
按实际发生金额结清余额。
——河北工程技术高等专科学校后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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